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一、预约须知
1.所有设备需要预约才能使用,每位用户需要使用本人账户进行设备预约和使用,预约需要先跟管理员确认时间,由设备管理员在在线表格中登记确认,所有用户都可以实时查看设备预约和使用信息,但只有设备管理员可以编辑登记。初级用户或首次测试必须凭纸质预约单预约。
2.预约成功后如需取消预约,则需联系管理员取消预约。用户预约后未取消且不来使用,将按预约时间进行收费。
3.用户需合理预约使用仪器设备,如出现多次恶意预约(如无故取消、约长用短、代他人预约)将会被限制使用。
4.每个课题组原则上每台设备每周最多预约2天,除非设备没有其他课题组预约。
5.每位进入平台的用户应该选择参加平台每周组织的培训交流,每月至少有2次学习记录,否则平台有权拒绝该用户的自主上机预约。
6.预约用户进平台进行实验需先学习平台各项管理规定及设备使用安全知识,并考核合格。因个人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预约用户进入平台应穿实验服,非预约不得进入平台和找预约用户进行闲聊等活动。
7.设备预约用户要积极配合平台管理员每月平台机时的确认工作。
二、培训与交流
1.需要预约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接受培训。
2.大型仪器设备培训课程会定期举行,按“先报名,先培训”原则参加培训。每月4次的网络课程至少应选择2次参加,并作为平台的准入条件。
3.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每次培训不超过限定人数,用户可自带样品进行上机培训。
4.培训期间用户会学习仪器的基本操作,包括开关机、参数设置、数据获取及分析。获得自主上机资格才能独立操作设备。
5.大型仪器设备培训资质具有时效性。通过培训后3个月内如没有使用该设备,需要再次接受培训,并且只能安排在半年后。
三、平台管理人员职责
1.及时了解学院的科研发展及对仪器设备的需求状况,同时注意收集国内外最新产品动态,制定大型仪器发展规划和计划,为各课题组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给科研人员当好参谋。
2.负责拟购仪器设备的调研、论证、招标和购置。负责新购置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实验室建设工作。保证所购置仪器设备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3.拟定协作共用仪器升级改造、新功能开发方案。
4.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信息的统计上报、披露和发布。
5.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及评优评先。
6.协调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有关事宜。
7.负责评估所辖平台仪器设施性能指标和仪器机组技术水平。
8.组织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等。
9.确保平台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10.及时了解国内外实验室发展的最新动态,熟悉并掌握实验室的国家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体系,推进平台实验室按体系的要求朝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机组技术人员职责
1.机组人员,是指直接从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并为用户提供实验技术服务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技术,明确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掌握所辖仪器的工作原理及技术性能,一般故障能够及时维修,24小时内投入使用。特殊故障3日内或者经平台负责人认定的时间内投入使用。
2.能热情为用户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咨询和解释工作,为用户提供时间保障,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绝用户预约使用。
3.保持仪器设备完好,保证用户随时使用,定期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汇报。
4.保持仪器工作环境的整洁有序,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5.负责组织所负责仪器的技术改造、功能开发、样品前处理系统及创新实验方法的建立。
6.及时编制所需的消耗品和试剂的补充、购置计划。
7.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完整、规范,应包括实验项目名称、使用机时、使用耗材。
8.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应积极完善所属大仪的用户培训资料和技能考核方案。
9.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五、用户分级
1.为保障公共平台全天安全、有效开放运行,将对所有用户实行分级管理。每台设备的使用,根据用户接受培训及实际操作技能,确定初级、中级、高级用户。不同级别用户享有不同使用权限。
2.初级用户。用户在预约系统注册账户且参加过培训即可成为初级用户。初级用户只能在工作时间段并且必须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同时需要在设备管理员的帮助下进行设备使用。
3.中级用户。初级用户在能够较熟练使用仪器之后,可申请中级用户资格考核。中级用户可在工作时间段随时预约,独立使用。
4.高级用户。中级用户在独立使用六次以上,并且没有任何误操作或不良使用记录,即可申请高级用户培训和考核。高级用户可随时预约,全时段(7天×24小时)独立使用。
六、用户职责
1.获自主上机资格才能独立操作设备,遇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损坏等须及时通报仪器管理员,切勿擅自处理或隐匿不报。
2.用户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拆装设备,不得随意更改仪器硬件及软件配置。使用有机试剂或易制毒易制爆类化学品必须提前跟管理员报备并注意防护安全。
3.禁止在平台进行闲聊、看娱乐视频、餐饮等活动,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处理清洁台面地面及带走产生的垃圾,做好仪器清洁卫生工作。
4.用户必须使用本人账户进行设备的预约使用,使用仪器时预约者必须在现场。尤其禁止高级用户将非工作时间预约权限借与他人,一经发现立即永久降低其用户等级。
5.用户若违反平台规定、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将给予相应处罚并建立使用记录档案。对于多次违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采取实验室通报批评、降低用户等级、暂停用户或所在课题组的使用权限等措施。
七、经费管理
1.设备有偿使用,除了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开展设备使用培训、对设备实施功能开发和升级改造以外,任何单位、任何人利用仪器设备开展测试化验加工均应收费。
2.收费标准:按学校组织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对社会服务的收费标准,一般为校内收费标准的2倍及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学校适时组织收费标准修订。
3.收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运行及测试化验加工技术服务直接成本(试剂、耗材消耗等)补偿,设备日常养护维护,设备维修,零部件及相关配套设备购置,机组人员短期业务培训及学术交流,机组人员费等。为保障设备出现故障后能够及时得到维修,机组收入的20%或一定额度(视机组设备量而定)作为维修基金。
4.对公共平台机组开支,由机组成员经手、平台负责人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审批后开支。各机组收入应全部上缴学校财务专用账户,机组及其依托单位不得截留、挪作他用和坐收坐支。校内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用账户之外,进行设备有偿使用及测试化验加工技术服务费的校内转账。
5.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设备,平台在维修、维护、升级等费用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对设备负责人和直接管理员进行表彰奖励。
八、违规与处罚
1.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2.使用者负责相应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检查水、电、气,并关好门窗,并填写安全日志。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对该用户予以警告,并停止其一个月的仪器使用资格,此后如再出现此类情况,直接取消该用户的仪器使用资格:私自使用其它电脑外接仪器。发生三次以上预约后未及时上机实验的;恶意长时间预约仪器而不使用的;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实验造成实验室管理混乱的;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或工作态度极为恶劣的;仪器周边卫生不符合要求或整个实验室卫生不符合要求,经二次警示仍无效的。
4.使用者须爱护仪器,按仪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如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造成仪器损坏,将按照仪器维修价格的25%至100%赔偿。
5.对于私自挪用平台设备或放置无关设备或物品者,口头警告无效的,对所在团队实行平台禁入一个月的处罚。
6.禁止将非公共U盘接入平台电脑,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和降低预约等级处理,造成电脑感染病毒对所在团队实行平台禁入一个周的处罚。
7.禁止代约代用,违规者将予以警告、书面检查及禁用账号等处罚。
九、安全
1.用户应在规定期限内学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安全知识考试,考核通过是平台的准入条件。使用有机试剂或易制毒易制爆类化学品必须提前跟管理员报备并注意防护安全。
2.当熟悉平台的消防通道以及急救箱、灭火器等安全设施。
3.平台设置有全时全景监控,用户不得私自带领无关访客进入公共平台,严禁在公共平台各个仪器室内饮食。
4.用户在使用设备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涉及激光器等强光源设备应避免直视或直射,涉及高温、高压、高速设备应严格按规定操作。用户不得穿戴手套进行仪器操作以及推拉门把手。
5.公司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是开展科研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平台所辖实验室由科学实验中心统一管理,不得挪作它用!未经允许不得存放与平台无关的任何设备或物品。所有平台仪器由科学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并合理安排使用,平台有权对违规者实行禁入和其他处罚。
6.禁止在公共平台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以及超出自身生物安全等级的实验活动,开展其他微生物实验时应向管理员详尽告知实验材料情况。
7.自主上机用户在非工作时间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承担起公共平台的各项安全责任。
十、湖北工业老员工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试行办法(试行)
1.为了促进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设备的投资和使用效益,补偿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建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工作中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结合学校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共享平台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3.学院开放共享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凡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相应统一定价的按统一定价收费;凡没有统一定价的,由学校经过调研组织校内外专家制定收费标准。财务管理上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院两级管理,收支分离、集中核算的原则。
4.所收取的仪器设备使用费由学院统一管理用作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实验室运行的耗材、水电、实验人员加班劳务费以及实验室管理费等。
5.收费标准,学院内部教学需要以及设备维修维护调试等原因使用的设备不收取费用。按附表收费标准使用,分为以机时计费和以样品数计费两种。
6.平台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经院(系)全体教职工对收费标准进行意见征集、学院办公会审批、学院公示后,报学校资产处审批后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7.收费程序,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结算,未足额缴费的,下一季度起无限期停止其继续使用中心平台的权利,直至费用全部交清。
8.本办法由学院科学中心实验室负责解释。